1月19日、23日,十二公司法律事务部联合工会分别在嵩明棚改项目、广那高速公路3分部1、2工区举办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法律专题培训讲座。 本次讲座包括公司工会、法律事务部、项目部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共67人次参加,旨在帮助公司项目员工了解即将于2019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提高其法律风险防控的意识与诉讼案件处理的能力。 为帮助员工们更好的理解知识点、提高普法效率,法律事务部于讲座开始前向员工们发放了《司法解释(一)、(二)》的普法资料。首先,主讲人提出如何应对黑白合同、监理的签字能否作为签证依据、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否需要备案等一系列问题,以具体问题先导的方式激发员工们积极进行思考,将其引入到后续的学习中。本次讲解主要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责任承担、工期规定、工程结算、鉴定、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和程序性条款七个方面展开,对比《司法解释(一)》分析其变动或新增的条款,并结合实际案例对《司法解释(二)》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本次讲座的开展,进一步帮助了项目员工明晰各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地位,加强了其有效运用法律法规避免合同履约风险的能力,获得了广大员工们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朱霄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