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总承包公司邀请了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清林律师到公司开展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知识培训。 建设工程司法鉴定是2019年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中的重要模块,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具有重要作用。李清林律师从鉴定的概论、作用、原则、分类,以及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鉴定周期长、以鉴代审、鉴定范围不明确等问题出发,进行了系统性的讲解。 针对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中存在的周期漫长、以鉴代审、固定价不鉴定、鉴定范围混淆、计价方式争议、鉴定材料不全等问题,李清林律师也从专业角度给出了建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保管好招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变更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预决算及答疑文件、施工范围证明文件、工程验收文件等资料。计价方法不同,鉴定结论不同,法院在委托鉴定时,通常不对案件的计价方法做出明确说明,对工程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以及约定的法律效力不作判断,因此,施工企业应及时确定对企业有利的计价原则。
【记者:亚永艳 责任编辑:苏粲】